张团字[2008]35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张家口共青团
团市委办公室
2008-11-21 10:52:55
张团字[2008]35号
共青团张家口市委
关于开展2008年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
通 知
各团县(区)委、市直中学团委: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是2006年6月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各级共青团组织、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共同发起的一项大型公益活动,其目的就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008年,为更多的资助我市贫困学子完成学业,让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共青团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继续在我市开展2008年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按照河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团市委、市希望办对如何推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活动在我市开展,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现将张家口市2008年度“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通知如下:
一、“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来源
本次“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来源是:“三祖龙尊·张明敏爱心自主基金”,该基金由河北涿鹿三祖龙尊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和全球华人著名歌唱家、香港著名爱国人士张明敏先生共同捐资成立。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为我市农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今年考入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二批(A)以上的大学新生;
2、父母为农民,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人民币(含)以下;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三、名额分配与资助标准
本次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计划资助我市大学新生100名(2008圆梦行动贫困大学生名额分配表附后)。各县区在确定资助对象时,一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挑选,把最需要资助的学生选报上来。根据各县区上报情况,必要时市希望办可对名额进行适当调整。逾期未报的作弃权处理。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在新生入学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
四、评选程序和助学金发放
(一)助学金获得者产生程序
(1)学校(高中)在校园内公布申请条件;
(2)符合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收到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本科二批(A)以上),填写《2008圆梦行动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校团委、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初审;
(4)市希望办终审。
(二)评选时间
自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至8月20日期间,为学生本人申请时间。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于8月15日前完成评选并上报市希望办审核。(上报材料包括:《2008圆梦行动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感谢信)
(三)助学金发放
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将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向各团县(区)委下拨助学金。助学金获得者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团县委或县级希望工程办公室领取助学金,并办理签字手续;由于特殊原因学生本人不能领取者,可由父母亲代领,并办理签字手续,签字表一式二份。受助生在领取助学金的同时,须向团县委或县级希望工程办公室交感谢信,凡没有写感谢信的学生,将不能领取助学金。
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各团县(区)委、市直中学团委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就此项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根据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2014080/13343135955
E-MAIL:xiwangban2014080@163.com
联系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河沿路51号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方晓毅 臧晓佳
共青团张家口市委
2008年7月28日
2008圆梦行动贫困大学生名额分配表
县区 名额
康保县 5名
沽源县 5名
尚义县 5名
张北县 5名
崇礼县 4名
赤城县 4名
宣化县 4名
怀来县 4名
涿鹿县 10名
蔚 县 4名
阳原县 4名
怀安县 4名
万全县 4名
桥西区 4名
桥东区 4名
宣化区 4名
下花园区 4名
察北管理区 2名
塞北管理区 2名
高新区 2名
市直中学 16名
合计 1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