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团字[2008]46号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张家口共青团
团市委办公室
2008-11-21 16:02:59
张团字[2008]46号
共青团张家口市委
张家口市教育局
张家口市少工委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少先队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
一年来,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和少先队组织的自身建设,以体验教育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使我市的少先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进一步激发少先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的工作热情,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勤奋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在“10·13”少先队建队日表彰一批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优秀少先队大队
建有少先队组织的中、小学均可参评。
1、大、中、小队组织机构健全;
2、配有专兼职大、中队辅导员;
3、有健全的少先队工作制度;
4、有规范的少先队队室;
5、能够通过培训、研讨、交流、撰写论文、网络学习等方式,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使辅导员认识、领会《纲要》的主要思想和工作要求;
6、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少先队工作,能够保证少先队活动必要的经费开支,学校各处室能积极配合少先队活动的开展;
7、能够将上级团委、少工委统一部署的工作,安排布置到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中,并通过多种方式认真落实,取得实效;
8、能够结合学校特点,突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少先队活动,活动体现长期性、实效性。
(二)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干部
凡经过正式聘任的县(区)、乡(镇)总辅导员,学校专兼职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以及在县(区)、乡(镇)从事少先队工作两年以上的团队干部均可参评。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钻研少先队工作业务,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3、按照上级团委、少工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少先队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4、认真学习《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精神,将《纲要》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少先队工作中;
5、能够结合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工作,成效显著。
(三) 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
1、热爱党,热爱祖国,有崇高的理想;
2、勤俭朴素,自强自律,奋发向上;
3、学习刻苦,勤于实践,学习成绩优秀;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品德高尚;
5、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在“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体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6、十佳少先队员从优秀少先队员中评选产生。
(四)支持少先队工作好校长
1、建有少先队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均可参评;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关心少先队事业发展,为少先队开展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重视、培养、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大、中队辅导员,关心辅导员成长,支持辅导员工作,积极落实少先队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县、区团委和教育局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发现挖掘典型。此次评选将实行差额评选,推报人选不得超过分配名额,推报人选中要兼顾农村学校。
(二)各县区、学校推荐候选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依据条件,严格把关。市评委会将对各地推报的人选及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对弄虚作假和事迹不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将严格淘汰。
(三)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在按名额申报市优秀少先队员中,重点推荐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1名,该候选人除填报优秀少先队员申报表外另填报十佳少先队员推荐表各一式两份。
(四)所有参评的集体和个人需上报申报表一式两份,15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各团县、区委务必于9月17日前将材料上报团市委学少部,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联系人:白建国,联系电话:13343135954
张家口市少工委
2008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