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团字[2008]13号 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张团字[2008]13号
共青团张家口市委
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团县(区)委,察北、塞北管理区团委,高新区团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
一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发挥优势,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建设和谐张家口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团,团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选树和宣传一批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新长征突击手。年龄在14至35岁的我市各级团干部和各条战线的先进青年典型。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评为新长征突击手:(1)热爱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创造出全市或本行业、本系统一流业绩者;(2)在保卫祖国、维护社会秩序及同各种自然灾害、坏人坏事作斗争中有突出贡献者;(3)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建设和谐张家口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基层团干部。
2、优秀团务工作者。热爱共青团工作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团干部。(1)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及团的业务等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在参与经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3、优秀共青团员。(1)能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的权利和义务;(2)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或学习,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3)能够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建设和谐张家口及所属团组织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团委。(1)领导班子建设好,能够按时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2)主题活动开展好,能围绕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在本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3)支部建设好,能较好地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基层工作全面活跃;(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5)能够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单项工作得到县级以上团委的肯定和推广,连续两年被县级以上团委评为先进。
5、“五四”红旗团委。由各县(区)团委从“张家口市优秀团委”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6、优秀团支部。(1)支部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好;(2)团内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坚持的好,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坚持经常,效果明显;(3)团员队伍建设好,团青比例合理,广大团员能够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比较好;(4)有较好的青年活动阵地和一定的活动经费,能够经常性开展活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5)能够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建设和谐张家口中发挥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工作连续两年受到县级以上团组织的表彰。
7、“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县(区)团委从“张家口市优秀团支部”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报工作。各团县(区)委、管理区团委、高新区团委和市属各有关单位团委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选推荐,把那些愿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优秀团员青年和凝聚力、战斗力较强的基层团组织真正推荐上来,树立一批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团组织建设好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侧重于基层,团市委在五四前后将通过各种媒体集中宣传一批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2、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今年不按照名额数量表彰,那些事迹一般,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集体和个人将不予表彰。县(区)团委、管理区团委和高新区团委上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数量各不超过3个,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数量各1个。要求各单位务于
共青团张家口市委
2008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