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 促“两提一优”见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提一优”活动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团市委紧紧抓住“人”这一关键因素,创新干部管理机制,规范机关工作程序,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推进共青团整体工作为目标,制定出台了《团市委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一、绩效考核与共青团工作特点相结合,突出创新性
共青团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部门,努力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团市委以绩效考核为载体,突出学习意识、创新意识、节约意识的培养,抓学习、求创新、重节约的氛围日益浓厚。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切入点,以制度促学习,对机关业务学习任务(包括宣传报道、信息上报、发表文章、文字练兵、参加比赛等方面)作了硬性规定,并就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考核。通过“天天读书一小时”、“名言警句周周记”、“好书共享大家谈”等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共青团工作是一项常干常新的工作,团市委积极倡导“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奖励创新”理念,进一步规定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解决意见或提出新点子、新建议、勇于创新的给予加分鼓励。通过开展“我为机关建设献一策”等活动,不断推进机关干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的创新。三是强化节约意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为在机关传播、培育节约意识,明确规定了在工作中节省资金、缩减成本、节约时间、保证质量完成任务等情况增加考核分值。机关干部从我做起,从纸张重复使用抓起,在节约纸张、减少成本等方面争做表率,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节约意识。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规范化相结合,突出可操作性
绩效考核是推动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团市委绩效考核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机关工作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实化,分为四部分,既考虑到规范化运行,又突出可操作性。一是制度突出科学化。明确了绩效考核制度的目的、意义、原则和考核范围。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机关内部与服务对象相结合,对机关部室负责人及部室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工作反馈、工作改进,年终奖励和职务晋升,以此正确评价机关干部的工作绩效。二是内容突出细致化。团市委绩效考核实行分值考核(包括基础分和加减分)。基础分满分为50分,分为5个档次,即不合格,合格,一般,良好,优秀,分别对部室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部室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责任心、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评。加减分根据团市委工作制度,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遵守纪律、业务学习、创新节约、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考核,体现了绩效考核制度公平性和透明性。三是考核突出程序化。成立了由书记、副书记及各部室一名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考评依照绩效考核制度说明,依据机关干部的个人总结、自评打分、工作表现进行打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由主管书记及各部室负责人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绩效考核面谈,体现了考评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三、绩效考核与机关建设相结合,突出实效性
绩效考核是加强机关建设的制度保障。团市委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形成了良好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促进了各项工作深入有序的开展。一是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团市委把绩效考核作为促进“两提一优”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充分体现了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目的的一致性,通过对机关干部工作思路、工作业绩、服务态度的考评,既注重个人素质和绩效,又考虑到总体绩效,提高了团干部素质,加强了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两提一优”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了重实绩、比贡献,重效率、比质量的良好工作环境。二是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是落实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团市委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把涉及团干部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等方面的内容在绩效考核制度中得以充分体现,使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在机关内部营造了风清气正、精诚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形成良好激励机制。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实事求是地确定了被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等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坚持差额评优的原则,确定绩效优秀的机关干部,给予不同梯次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充分体现了绩效考核制度的实际、实用、实效,在机关内部创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气氛,激励一批爱学习、能力强,踏下心、做实事的优秀团干部脱颖而出。

